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上海科创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大赛以“创·在上海”为主题,旨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树立创新创业品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要求,注册在本市区域内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特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依据企业上年度销售规模分为小微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大赛分为常规赛和专题赛两大部分。同一企业在常规赛和专题赛中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常规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六个行业比赛。

专题赛分为集成电路专题赛、生物医药专题赛、人工智能专题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题赛。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企业须获得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在2023年5月31日前获得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

(5)小微企业组评选结果与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大赛将根据参赛企业的参赛类型、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等分组安排赛事评选,分为市赛评选和国赛选拔两个环节。

市赛评选:采用网上评审、路演等方式进行评选。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国赛选拔:根据市赛评选的评审结果,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要求和程序,采用路演等方式筛选确定大赛优胜企业,并择优推荐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优胜企业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告。

(3)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接,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要求和程序,采用路演等方式择优确定大赛优胜企业,并推荐入围全国赛,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告。

本届大赛将作为“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唯一参赛渠道,对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金融等有关政策,吸纳更加广泛的投融资机构、创业组织等参与,为参赛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可获得由各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创业学堂”和“导师一对一”服务,具体通过网课、直播、线下等形式开展。

1、小微企业组: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支持,以及大赛免费提供的“创孵学院”培训和“梦想沙龙”服务。

2、成长企业组:根据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排给予有关支持,以及大赛免费提供的“创孵学院”培训和“梦想沙龙”服务。

1、符合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要求的,可择优推荐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并获得“创·加速营”辅导资格。

1、小微企业组: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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